图书销售是一个特殊行业,按照国家现行法律,必须具备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才能卖,否则就是违法。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图书批发资质首先由北京市文委在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看场地,作出初审意见,交分管局长审批,分管局长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后,市场科通知申请人在2个工作日内领取经审核批准的《北京市图书报刊经营许可证》申请表,图书、报刊的全程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。
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核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后,凭营业执照向区文化市场管理科领取《北京市图书报刊经营许可证》(以下简称《许可证》)后,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无《许可证》和营业执照的,不得经营图书报刊零售、出租业务。